陜西省民政廳日前發布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政策。《陜西省高齡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發放辦法》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確補貼標準、申請渠道、申請材料,此外合并“高齡補貼”復審和“養老待遇領取”認證,老年人僅需完成1次認證即可通過兩項待遇資格認證。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2024年11月,省人大常委會修正《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2025年7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陜西省高齡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發放辦法》(陜民規〔2025〕3號)。
根據《辦法》,高齡補貼標準按年齡分檔:70—7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繼續執行已經出臺的老年人優待政策。
在申請流程上,實現“線上+線下”雙渠道辦理。老年人既可以通過“陜西民政”公眾號提出申請,也可以在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或省內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申請。申請材料同步精簡,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即可申請高齡補貼,無需再提供復印件和照片。
權益保障方面,取消《關于對〈關于規范老年人生活保健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有關條款說明的函》最多補發12個月的規定,因未及時復審停發的高齡補貼,經核查后可予以補發。同時合并“高齡補貼”復審和“養老待遇領取”認證,老年人僅需完成1次認證即可通過兩項待遇資格認證。
除高齡補貼外,陜西省還建立了覆蓋不同年齡段的老年人優待服務體系。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可以享有多重優待服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部分或者全額代繳;機場、車站、碼頭等設置老年人購票專用窗口;候車室、候機室、候船室和不實行對號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設置老年人座(席)位;政府投資建設的各類老年人活動場所,向老年人免費開放;人民法院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基層法律服務組織,為老年人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服務。
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還可以享受更多優待服務:免費進入收費的公園、旅游景點、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等;就醫時,優先掛號、檢查、化驗;每年1次免費健康體檢;優先購買機票、車船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關優待服務。
目前,省民政廳、省司法廳正在修訂《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待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及時向社會發布我省老年人優待服務最新政策。
(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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