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為持續做好隨遷子女在陜高考報名工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重新修訂了《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與陜西省2021年印發的“實施細則”相比,新版細則(征求意見稿)對隨遷子女在陜高考的學籍要求、家長居住證及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等條件作出調整,進一步明確了戶口遷入陜西的隨遷子女報名資格認定方式,原細則將于12月31日自行廢止。
記者了解到,新版細則(征求意見稿)中隨遷子女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相關條款明確,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在陜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我省全日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實際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累計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陜西省居住證仍在有效期內;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且我省養老保險關系未終止。
在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往屆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自畢業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仍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在陜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隨遷子女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學習期間,將戶口遷入陜西的,遷入前,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在陜滿3年,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陜西省居住證有效時間,與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與持居住證為同一人)取得陜西戶籍的時間相加滿3年(兩者若存在時間重疊,疊加時段僅計算1次),同時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間與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與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同一人)取得陜西戶籍時間相加滿3年(兩者若存在時間重疊,疊加時段僅計算1次,往屆生還須滿足第四條要求),可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
新版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擬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要在高考報名前,到學籍學校所在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報名申請表》,在各地規定的時間內分別前往本人學籍主管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
新版細則(征求意見稿)的具體內容可登錄陜西省教育廳官網查看。同時可在頁面“征集留言”渠道提交意見建議,留言內容請明確涉及條款、修改意見以及修改理由。也可以填寫意見反饋單,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陜西省教育廳高校學生工作部(高校學生工作處、教育團工委)反饋。電話(傳真):029-88668867。電子信箱:gjgwxgb@126.com。
(記者 任娜)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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