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4日獲悉,陜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通知》,對參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因公(工)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工傷人員,符合原政策規定的退休待遇增發部分,改為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
此次補貼發放人員范圍:2011年1月1日前發生工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4年9月30日前發生工傷的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并于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補貼標準:一次性退休補貼標準=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對應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的計發比例×計發月數。
傷殘等級為傷殘特等、一等或傷殘三級(包含)以上的,提高的計發比例為10%;傷殘等級為傷殘二等甲級或傷殘四級(包含)的,提高的計發比例為5%。其中,在確定提高的計發比例時,對原各類符合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應合并計算提高比例,但仍按提高后不超過本人原基本工資100%的規定執行。
計發月數為240個月。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預算。
2014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前,各地、各單位在對退休人員預發養老金中若按原規定提高了退休費計發比例的,清理后按本通知規定發放一次性傷殘退休補貼。(記者 鄭伊琛)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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