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陜西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陜西省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記服務標準化、便利化水平,倡導文明婚俗,保護婚姻當事人合法權益,省民政廳起草了《陜西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婚姻登記處履行的職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破除高額彩禮等陳規陋習,倡導文明婚俗;提供頒證儀式等服務;按規定做好綜合性婚姻家庭服務指導工作。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規范要求設置婚姻登記處。地域范圍較大的縣(市),可以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中心鎮設立婚姻登記點,實行分區域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則確定,并報省民政廳備案。
《征求意見稿》提到,婚姻登記處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并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婚姻家庭輔導室、頒證廳和檔案室,設置婚俗文化展示區域。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可合并為相應數量的婚姻登記室,場所面積應不低于300平方米。
婚姻登記處實行政務公開,要公示婚姻登記處的職能范圍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婚姻登記預約的流程;結婚登記(含補辦)、離婚登記的條件與程序;補領婚姻登記證件的條件與程序;查詢婚姻登記檔案的條件與程序;婚姻家庭輔導、頒證服務事項;婚姻登記員職責及其照片、編號;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和服務電話,設置多個婚姻登記處的,應當同時公布,巡回登記的,應當公布巡回登記時間和地點;監督電話。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婚姻登記員應當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取得婚姻登記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婚姻登記員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后,應當至少每2年參加一次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加蓋年度考核合格章;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辦理婚姻登記業務。
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結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掃描、保存,并上傳系統,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
《征求意見稿》對結婚登記頒證服務也有了明確,婚姻登記處免費為結婚當事人提供頒證服務,頒證儀式一般在頒證廳舉行。婚姻登記處可以引導當事人參加頒證儀式,頒證服務遵循當事人自愿原則。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提供簡約式、婚禮式和集體式頒證服務,婚禮式和集體式頒證可以提前通過官網、公眾號等告知新人預約。頒證儀式由婚姻頒證員或者特邀頒證師主持,頒證員可以是婚姻登記員(任職兩年以上)或者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選派的專職人員。頒證員應當由省民政廳進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頒證工作。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毛蜜娜
編輯: 意楊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