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記者從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獲悉:自9月1日起,西安市需要長期用藥的高血壓、糖尿病城鄉居民參保患者將全部納入門診用藥保障范圍。
此次政策涵蓋所有參加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規范診療并確診高血壓、糖尿病,需要在門診長期藥物治療的患者。這部分患者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將由西安市城鄉居民醫保進行統籌基金支付。
與之前相比,9月1日起,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除了針對病情相對嚴重及有其他并發癥的患者,還針對病情相對較輕、沒有其他并發癥,但需要門診長期用藥的城鄉居民參保患者。
“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具體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險年度內,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普通門診藥品費用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每人400元、600元,同時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患者為每人600元。統一支付比例為60%,不設起付線。9月1日起實行的“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與門診統籌政策可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復報銷。已享受高血壓或糖尿病門診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也不能同時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
未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兩病”人員,辦理“兩病”門診用藥保障,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醫保電子憑證及二級(含)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門診(住院)病歷、輔助檢查化驗單(原件或復印件)至西安市任意一家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按診療規范認定備案。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兩病”人員,將直接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記者 楊靜)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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