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當前,農業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諸多問題:發展質量參差不齊,缺乏統一的總體發展目標和科學合理的規劃設計方案;經營規模普遍偏小,帶動行業產業化的能力不足,開拓市場能力薄弱,無農產品特色品牌;農業補貼政策分散在多個部門,在實施過程中存在政策把控不嚴的問題;不論種植業還是養殖業,都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存在生產周期長、見效慢、資金回收回籠困難等諸多不利因素;受土地規劃性質的影響,金融系統很難對農業企業進行全面合理的評估評價,影響貸款審批和額度的審定、評估。
為此建議:
一、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從產業振興入手。加強已形成優勢的農業產業、區域和品牌建設,加強總體規劃頂層設計,制定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在項目申報建設、特色產業方向培育、設施農用地保障、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等方面給予支持;由各地市對所屬區縣的農業重點項目進行統一梳理,組成專家團隊逐一進行科學規劃和巡回指導。
二、加快推進農業金融和農業企業的合作。政府出面推動金融系統與農業企業建立信息溝通機制,通過和銀行合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中長期信用貸款等級,為優質經營主體建立信用額度檔案,隨用隨借靈活操作;突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缺少金融機構確認有效合理抵押的權屬和估值,通過實地查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狀況,給予需求貸款;加強國家銀行、地方銀行、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風險共擔機制,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實際貸款申請貼息;解決農業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難題,增強農業經營主體活力,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三、探索“政、銀、擔”新型合作機制,推進農業設施用地審批手續。政府對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擔保給予貼息和補助,擴大惠農信貸投放規模,解決現代農業發展中“投資大、周期長、回報慢”問題;金融機構通過對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和引導,加大金融支持農業特色產業發展力度,推動生態農業、數字農業、智慧農業、低碳農業等新型農業業態快速健康成長,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土地利用方面,以“增加供給、盤活存量、集約利用”為原則,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為農業企業發展留出足夠空間,落實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設施農業的用地指標。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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