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思想是行動的指南。
日前,省政協召開“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理論研討會。會上,12位同志結合實踐,從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作了交流發言。“陜西政協”公眾號從即日起陸續刊發發言內容,供大家學習參考。
提高基層政協委員協商能力的思考與建議

安康市政協研究室主任 王化信
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必須著力提高基層政協委員的協商能力。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政協協商機制不斷完善,協商形式日趨豐富,但委員協商能力還存在瓶頸和軟肋,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協商質量的提升。如何提高基層政協委員協商能力,需要深入研究探討。
充分把握基層協商工作的特性和要求
與全國政協、省政協相比,基層政協協商工作具有自己的特點,同時也對委員履職提出了不同要求。一是政策性。圍繞黨和國家政策方針、重大決策部署在本地方、本部門、本系統的貫徹落實進行協商建言,是基層協商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就要求基層政協委員必須要對協商主題涉及到的領域有所了解,只有在把握國家大政方針、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進行協商,提出的意見建議才有意義,這是協商的前提和基礎。二是群眾性。基層政協直接面對群眾,很多市縣政協委員本身就來自基層,反映的多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具體的民生問題,具有很強的群眾性。黨和國家政策落實的怎么樣,黨委政府工作開展的如何,群眾感受最直接,也最有發言權,只有在協商活動中貫徹“雙走進”要求,通過與群眾面對面交流,傾聽群眾心聲,把來自社會各界群眾的意見集中起來、智慧匯聚起來,反映給黨委政府,才能為完善政策、推進落實提供參考和依據。這就要求基層政協委員不能脫離群眾,必須真正了解民情。三是針對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協商就要真協商,要解決實際問題。基層協商工作更是如此,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協商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找到黨委政府和群眾關注的契合點,才能把各方面協商的積極性、主動性調動起來,協商才能取得好的效果。這要求政協委員不但要有發現問題的敏銳性,還要有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舉措,提高協商建言的針對性,才能真正參到點子上、議到關鍵處。
當前基層政協委員協商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隨著協商民主的深入推進,基層政協委員協商能力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但是距離新時代人民政協所肩負的責任使命還有一定差距。具體表現在:一是政治站位不高。一些基層政協委員政治意識淡化,在協商過程中,從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行業利益、地方利益出發,提出的意見建議全局性不強。有的委員不夠理性,提出意見不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而是宣泄個人感情。二是協商意識不強。有的基層政協委員只是把委員當成名號,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愿協商、不想協商,認為協商只是形式,解決不了什么問題,“說了也白說”。或是在協商中一味“歌功頌德”,不敢說,怕得罪人。三是協商素養不夠。搞好基層協商,既要吃透上情,又要把握下情。基層政協委員普遍存在重實踐輕理論,對國家政策了解不夠。有的委員不注重調研,把道聽途說、個別現象當成普遍問題反映給黨委政府,缺乏參考價值。
提高基層政協委員協商能力的建議
委員協商能力建設是推進協商民主的基礎和關鍵。結合基層協商工作實際,聚焦強化委員政治意識、協商意識和協商素養,不斷提升協商質量和水平。一是強化政治意識。要始終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協商民主的政治底線和根本原則。加強思想政治引領,把握委員思想認識的盲區、誤區,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引導,如有的委員認為保護環境就是限制發展,就要讓他們理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深刻內涵,從而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二是強化協商意識。要讓委員正確認識與黨委政府的關系,堅持平等協商、相互尊重,鼓勵暢所欲言,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要增強委員責任擔當,通過進一步落實履職評價機制,樹立鮮明工作導向,讓敢說話、善建言的委員做好示范帶頭。要讓委員參與推動協商成果的轉化落實,讓他們真實感受到協商是真協商、能見效,從而提高參與協商的積極性、主動性。三是強化協商素養。圍繞提升基層政協委員協商素養,建立并落實三項經常性制度。建立重大政策培訓制度,圍繞黨和國家的最新重大政策,定期組織專題培訓,提高委員政策知曉率。建立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向委員通報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豐富委員知情明政渠道。落實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為委員調研提供充足保障,真正讓他們知民情、懂民憂、發民聲。
(攝影:各界導報記者 杜靜波)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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