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記者 唐冰
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級集體經濟“造血”功能,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現鄉村振興、帶動農民共同致富的重要抓手。
10月29日,省政協召開“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月度協商座談會,多位委員在會上建議,進一步創新集體經濟運行機制與發展模式,有效推動農業農村實現高質量發展。
農村可利用的土地是村集體最寶貴的創業致富資源。如今,大多數農村發展集體經濟,都是圍繞土地資源而謀劃的。
省政協委員、陜西億杰實業控股集團董事長陳高志認為,應借助中央、省市有關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推動“土地規模流轉”和“農業招商引資”并舉,充分挖掘當地特色農業優勢,推動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勞務合作社等,培養發展龍頭企業。同時,政府還應及時提供包括土地流轉、法律保障等相關配套服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多項功能。“從渭南全市的情況來看,60%的村已經成立了集體經濟組織,也謀劃開展了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各項工作,但從實際運營情況看,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獨立開展經濟活動和發展運行質量都十分欠缺,大多存在經濟業務不熟悉、經營管理欠民主、財務公開欠透明等情況。”省政協委員、渭南市政協副主席劉巧蓮說。
劉巧蓮認為,在當前“政社分離”的過渡階段,一方面要積極理順村社關系,健全集體經濟組織各項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還要引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完善各類經營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形成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效監管體系,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與脫貧攻堅、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重大任務相結合,結合加強業務指導培訓、暢通民主監督渠道等方式,確保村級集體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當我們以深化農村改革、創新管理模式的視角審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初步成果,并且將它與鄉村振興戰略目標聯系起來的時候,不難發現再次強調集體經濟的地位和作用,重組集體經濟組織的結構和功能具有重要意義。”省政協委員、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姜志德認為,集體經濟雖是計劃經濟條件下政社合一的產物,但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城鄉一體化快速發展的形勢下,其本質內涵和組織形式已發生根本變化,“改革后的集體經濟是在舊有軀殼中注入了新的靈魂”。
姜志德認為,在鄉村振興過程中,集體經濟組織擔負的重要歷史使命一是經營土地,二是打造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起主要統領作用是因為它是唯一代表社區居民利益的經濟組織,是農村土地這種最重要的資源和生產要素所有權的最終承載者。”他建議,應通過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獨立市場主體地位,消除與其他主體打交道時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礙。
“此外,還要做足土地文章,突出整體運營。”姜志德說,應在不突破用途管制紅線、總量動態平衡的原則下,允許集體經濟組織根據需要適當調整建設用地與非永久基本農田之間的分布,促進宅基地、公共建設用地和經營性建設用地之間的合理轉換。同時要克服關起門來搞鄉村建設的弊端,利用農村土地資源、自然景觀等方面的優勢,努力向城市和外部區域尋求資源,讓更多外部資金、人才和技術參與到農業發展和鄉村建設中來。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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