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4月28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印發《關于印發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速、高效運轉、指揮有力、職責明確、臨事不亂的應急機制,維護正常的文物管理秩序,確保我市各類文物安全。
預案適用于全市各級文物主管部門管理的文物和博物館單位發生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預案所指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主管部門管理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代表性建筑和博物館、紀念館等遭盜竊、盜掘、破壞、丟失、損毀的事件。洪澇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氣象災害等其他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遵照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造成文物損毀的,啟動預案。
根據文物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將我市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文物安全突發事件、重大文物安全突發事件、較大文物安全突發事件3個級別。同時,根據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預案要求原則上至少每3年進行1次演練,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開展演練。(記者 閆珅 實習生 卜安冬)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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