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3日從西安市民政局獲悉,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民政部“一號文件”要求,西安市民政局已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印發《關于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相關要求,民政部門不再受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尚未完成審批的,應當終止審批并向申請人作出說明。已經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設立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不再換發許可證。舉辦者在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區縣民政局主管養老機構部門提交備案信息,備案材料將作為享受中省、市和區(縣)級相關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據。
《通知》要求,各區縣民政局要充分運用星級評定和運營獎勵辦法,以及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加大對養老機構日常監管力度;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責,對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且拒不整改,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事故的養老服務機構,依規由相關部門實行責令改正,停止運營;抓緊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發現屬于建筑、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應及時抄告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后續查處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綜合評估或滿意度評價;向社會發布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情況,作為年終運營獎勵依據;完善養老服務重大事故投訴舉報、報告、通報機制,建立欺老虐老行為、安全責任事故、違法違規開展金融活動、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等誠信檔案及黑名單,視情況取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享受補貼等資格;盡快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和退出機制;對接區縣市民服務中心,盡快實現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網上辦理。 (記者 滿淑涵)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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