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社廳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切實保護高溫天氣期間勞動者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市、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用人單位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地市、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高溫津貼發放規定。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社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責令改正。(王婕妤)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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