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5日,“靖邊發生‘埋母案’!”在網絡媒體盛傳,引起榆林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關注,迅速選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公安機關案件偵查。5月8日,靖邊縣公安局移送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靖邊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快捕程序,依法進行審查,并于當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
榆林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此案,在辦案過程中了解到該案被害人王某某現年79歲,年高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辦案檢察干警第一時間為被害人家中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同時,發現被害人的相關情況符合《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規定(試行)》的救助條件。兩級檢察機關迅速行動,伸出援助之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為被害人王某某申請司法救助金5萬元,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5月12日上午,榆林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胡立平前往靖邊縣中醫院看望了正在住院治療的被害人王某某,并當場向王某某發放了5萬元司法救助金,并向中醫院主要領導及主治醫生詳細了解王某某住院治療及恢復情況、向被害人家屬詢問了出院后對老人的生活安排和贍養問題等。
華商報記者 寧軍 通訊員 楊鑫存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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