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 近日,府谷孤山中隊民警全面貫徹落實全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嚴查重處酒駕、毒駕、假牌假證等各類公路亂象,于6月2日,查獲一起有證交無證重點交通違法案例。
當日晚上22時許,在周末夜查集中統一行動中巡查民警在轄區301省道7公里處檢查一輛號牌為遼GA****的重型油罐半掛車時,駕駛人侯某一開始說自己駕駛證忘記帶了。經過系統查詢,顯示侯某的駕駛證在2018年因醉酒駕駛被吊銷,隨后駕駛員坦白說同行的孫某開了很久的車,太累了,遂替他開一會,結果被民警查獲。接著民警立即將侯某與孫某帶回中隊進一步深入調查,在眾多證據面前孫某坦白明知道侯某的駕駛證被吊銷,但是由于自己開了很長時間的車,太累了就將車交由朋友侯某來開。之后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侯某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對孫某有駕駛證將車交由駕駛證被吊銷人員駕駛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并進行嚴厲的思想教育。
交警提示:廣大的駕駛人朋友借車需謹慎,要知道把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證被暫扣、吊銷的人開,后果很嚴重,在我國車輛所有人對車輛有合理管理的義務,若把車輛借給無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當發生交通事故的,極有可能與當事人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切不可存僥幸心觸碰法律底線。
(王宇)
編輯: 高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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