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與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聯合發布的禁止“鰲太穿越”的公告。
6月13日,記者從陜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了解到,太白縣咀頭鎮塘口村村民郭某擅自帶領戶外運動愛好者入山開展“鰲太穿越”,未經批準進入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反自然保護區條例,被處罰款3000元。
近年來,部分戶外運動愛好者擅自開展“鰲太穿越”活動,隨意進入陜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嚴重破壞了自然保護區脆弱的生態環境,并引發多起人身傷亡事故,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據統計,從2012年至2017年夏季,“鰲太線”已累計走失、失蹤、死亡驢友多達46人!
2018年4月16日,陜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與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聯合發布了禁止“鰲太穿越”的公告,并在保護區周邊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和勸返活動。但是,仍有不少戶外運動愛好者抱著僥幸心理,擅自開展“鰲太穿越”活動。
2018年4月26日,太白縣咀頭鎮塘口村村民郭某帶領驢友從塘口村鰲山入山,歷時5天,途經盆景園、水窩子、2800營地、西塬、東塬等保護區核心區最終到達拔仙臺進行“鰲太穿越”。在途經小文公接待站時被太白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工作人員發現,遂報至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太保派出所開展調查。
經太保派出所調查查明,郭某自辦農家樂,主要客戶為戶外運動愛好者,太白縣有關部門也要求郭某在開展營業的同時配合勸返未登記備案的戶外運動愛好者,并在他營業的農家樂門口張貼了“通告”。然而,4月26日郭某沒有經受住利益的誘惑,在明知其行為違法的情況下,擅自帶領戶外運動愛好者入山,開展“鰲太穿越”活動。在調查之初,面對民警的詢問,郭某并未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甚至不承認自己違法,不愿意配合調查。但是經過民警耐心的宣傳教育工作,郭某最終承認并如實陳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5月28日,太保派出所向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呈報處理意見,第二分局于次日做出處罰決定:責令郭某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3000元。
此案是太白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聯合陜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在打擊非法“穿越鰲太”線熱點問題方面的首起案例。第二分局的處罰決定嚴格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以及陜西省林業廳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的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指導標準的規定,認定事實準確、法律依據完備、處罰力度到位,對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穿越“鰲太線”的違法行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記者 魯鵬飛)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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