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1年3月30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3月30日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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