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榮)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播源和傳播途徑,1月29日,省林業局出臺十項措施,全面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管控。
這十項措施是: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維護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外,一律暫停陸生野生動物獵捕活動;暫停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取得公眾展示展演、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政許可決定書的,暫停實施;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要嚴格實行“六項封控隔離措施”;禁止隨意放生野生動物至野外環境,禁止以收容救護名義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暫停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和動植物園對外開放;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野外巡護監測,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情況,要嚴格按程序報告,并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運輸、動物防疫、衛健、市場監管、網絡監管等部門,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市場經營、網絡銷售和運輸攜帶等各個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本措施行為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29—88652000,15929957565。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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