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社會福利事業實現新突破,社會創新治理工作有序推進,民政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一年來,省民政廳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將黨和政府的溫暖送進千家萬戶,民生民政保障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此,本報專訪省民政廳廳長郭社榮,盤點2018年陜西惠民工作成績單。
記者:打贏脫貧攻堅戰,民政部門肩負兜底保障重要作用。過去一年來,我省在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社榮:2018年,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將兜底脫貧作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多點發力、精準施策,著力織密織牢困難群眾兜底保障網,在全省打贏脫貧攻堅戰中有效發揮了兜底保障作用。農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標準從3470元/人/年提高到3990元/人/年;通過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兜底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32.16萬戶、69.16萬人;不斷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實施農村臨時救
助39.39萬人次,有效解決了農村困難群眾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基本生活困難,確保農村貧困群眾不因意外突發性困難影響脫貧。
省民政廳還著力健全農村留守兒童、老年人及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確保各類救助補貼資金按時足額發放。配合省委組織部完成全省村“兩委”換屆選舉,為脫貧攻堅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積極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深入推進蘇陜社會組織扶貧協作,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記者:農村留守兒童為社會轉型付出成長的代價,是全社會不能承受之重。我省在探索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績?
郭社榮:連續推動出臺《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會同省綜治、法院、檢察院等8部門聯合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活動,幫助29750名無人監護和父母無監護能力的農村留守兒童落實監護責任,451名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失學輟學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3086名無戶籍農村留守兒童落實戶口登記。全省建立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信息系統使用管理工作
機制,實現了縣有兒童審管員、鄉有兒童督導員、村有兒童主任的“三級保護網絡”。目前,全省有鄉鎮兒童督導員1443名,村(居)兒童主任19846名。
2019年元旦,我們在全省啟動“溫暖童心•守望成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主題宣傳月活動。下一步,將著力健全各級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領導協調機制;推動服刑人員及其他被執行強制措施人員未成年子女保護政策落地;完善兒童動態監測機制,全面建立困境兒童信息臺賬,并支持引導專業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關愛服務。
記者:養老事關人民福祉,中央關心、社會關注、老人期盼,近年來我省養老服務業取得了哪些發展?
郭社榮: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成效可從一組數據中直觀感受。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運營各類養老機構和設施11036個,其中公辦養老機構432個、民辦養老機構287個,城鎮社區日間照料中心657個、農村互助幸福院9660個,養老床位21.19萬張,醫養結合試點單位200多個,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30個。其中,我省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數量、千名老年人床位擁有量均位居全國第一方陣,主體多元、服務多樣、可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近年來,我省先后制定出臺《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
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實施意見》等一批政策性文件,引導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在養老福利制度方面,將全省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同時,開展養老院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整治突出問題,實施“千人培訓計劃”,加強養老服務人員隊伍建設,養老服務市場初步形成,養老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記者:社會組織在新時代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在強化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規范社會組織服務活動,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方面,我省今年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
郭社榮:以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為主體組成的社會組織是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我省注冊登記的社會組織達28399家,其中社會團體16128家,社會服務機構12121家,基金會150家,這些社會組織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個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9年,省民政廳將推動建立社會組織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強化社會組織監督管理,依托社會組織年檢年報、專項抽查、隨機抽查、等級評估等監管手段,
加大對社會組織人、財、物的監管力度;加強社會組織信用監管,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持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持續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優化營商環境。同時,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脫貧攻堅,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記者 滿淑涵)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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