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政府下發《西安市地鐵工程建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西安市地鐵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預案,按照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的分級標準,結合西安市地鐵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地鐵工程建設突發事件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分為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根據預案,成立西安市地鐵工程建設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西安市地鐵工程建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局長、市軌道辦主任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建委等單位。
根據《西安市地鐵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鐵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類型與現場處置需要,由市地鐵運營應急指揮部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總指揮由市地鐵運營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在市地鐵運營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
根據預案,地鐵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如果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的地鐵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火災、列車撞擊、脫軌、建(構)筑物坍塌、大面積停電以及大客流等極易造成嚴重后果的突發事件;事態發展超出地鐵運營單位自身控制能力;重要時期發生地鐵運營突發事件等情況,經市地鐵運營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張艷芳)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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