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今年高考實施辦法近日公布,四大類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 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類、理工類考生。
依照相關規定,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等考生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10分投檔。上述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記者 張彥剛)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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